关于领取2019年12月批次《高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的通知
各位学员朋友:
参加2019年12月批次《高级安全评价师》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的学员,你们的《高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办理完备,现将证书领取及申请政府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领取时间:即日起—4月30日
2、领取地点:成都市孵化园9号楼F座307号(天府校区)
3、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领取证书时请
(1)佩戴口罩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3)单位团报领取请出示介绍信或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他人领取的请出示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4、其他事宜:
(1)需要到锦江校区(大慈寺路32号)领取的请提前联系预约。
(2)需要邮寄,请将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发送至办公司老师,邮寄费用自行承担(到付)。
联系电话:86512665 69951985
→证书查询网站:http://202.61.89.173/
→政府补贴申请指南:https://www.cdxypx.cn/news_view.asp?newsid=3494
政府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领条件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成都各区有所不同,详细咨询企业所在地就业局,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二、申报资料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5.网上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
(二)个人委托所在企业申请。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5.《委托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
6.网上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
跨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出具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
三、申领地点
(一)市本级参保人员:向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或企业驻地(营业场所)所在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二)区(市)县参保人员:向参保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申报资料。
详细地址见附件。
四、申领流程
(一)查询。
企业在职职工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企业在职职工或所在企业经办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www.sc.hrss.gov.cn),核实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是否已经公示且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截屏并打印网上证书信息。
(二)申报。企业在职职工或委托所在企业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本级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
(三)拨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业局将技能补贴发放到申请人在《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中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卡账户。
五、补贴标准
(一)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