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02-14    星期五

新闻案例

成都鑫源物业管理学院

法院判决:小区不属于“公共场所”,走路跌倒、骑车摔伤,物业公司无责,不赔偿!

业主阳台玻璃自爆殃及楼下邻居,谁来担责?法院这样判

物业公司禁止未购买、未租赁车位的业主在小区内停车,不违规、不违法!

【分享】《民法典》实施后,楼上漏水,楼下业主应该怎么办?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案件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小区顶层露台漏水造成楼下业主财产损失,物业服务人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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