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文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四川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人员安全素质现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规范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工作,提高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促进安全生产。
本文件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成都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四川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艺昕、江光平、邬运美、伍智敏、赵洪华、郭珂邑、高晓岚、黄建平。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的依据、目的、要求、方式和管理办法。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境内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Corporation of high dangerous industry
危险性系数较高、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对生产经营造成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从事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2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Corporation of non-high dangerous industry
除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不需进行安全生产许可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3.3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Safety manager in corporation of non-high dangerous industry
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4
了解 Understand
能正确理解本文件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3.5
熟悉 Familiar with
对本文件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3.6
掌握 Master
对本文件所列知识有全面、深刻的认识,能够综合分析、解决较为复杂的相关问题。
4 考核大纲
4.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考核内容
4.1.1 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以及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和意义;了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形势。
4.1.2 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体系,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4.1.3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障的规定;掌握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要求。
4.1.4 掌握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1.5 熟悉本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及规范;掌握《安全色》(GB 28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安全帽》(GB 2811)等通用性安全技术标准涉及到本企业的相关条款规定。掌握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专业性技术规范的相关条款规定。
4.1.6 掌握本企业涉及到的安全生产规章、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相关条款要求。
4.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核要求
4.2.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考核要求
a) 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
b) 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容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编制要求;
c) 掌握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及安全考核等要求;
d) 掌握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作用及编制要求。
e) 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作用及编制要求;
f) 掌握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方式及内容
4.2.2 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考核要求
a) 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
b) 掌握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及辨识工具;能熟练运用危险源辨识方法,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安全检查表法(SCL)等进行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及风险控制措施制定;
c) 掌握本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保证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督促检查体系;
d) 掌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以及安全目标考核评估的基本方法。
e) 掌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及相关规定。
4.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救援体系考核要求
a) 熟悉本行业重大危险源的概念与识别方法;了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管理要求;
b) 熟悉事故应急体系的建设要求与事故应急演练的方法、基本任务与目标;
c) 掌握事故应急的定义、应急体系的内容及事故应急响应要求;掌握本企业事故应急防护用品的配置原则及管理要求;
d) 掌握事故应急预案要素、编制程序与方法,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评审及备案要求。
4.2.4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考核要求
a) 熟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的规定;
b)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限及内容要求;
c) 熟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原则、方法及要求,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方式,以及事故报告的编写格式、要求及内容;
d)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及组织原则;
e) 掌握工伤保险法规及政策。
4.2.5 职业卫生及劳动防护知识要求
a)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置及管理方面,了解国家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b) 了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企业从业人员劳动防护设施的要求;
c) 熟悉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4.3 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考核要求
4.3.1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
a) 了解物质燃烧条件、以及燃烧过程、燃烧形式、燃烧种类及影响燃烧的因素;
b) 熟悉火灾类别、火灾等级、火灾分区等知识,掌握现场灭火技术及防火设施;
c) 了解爆炸分类、爆炸过程及影响因素;
d) 熟悉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防爆设施配置,掌握爆炸隐患排查技术;
e) 了解中毒分类、中毒过程及影响因素;
f) 熟悉中毒、窒息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配置,掌握中毒隐患排查技术;
g) 掌握防火、防爆、防中毒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3.2 电气安全
a) 掌握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技术以及安全管理要求;
b) 熟悉静电危害、静电产生的原因及消除措施;
c) 熟悉雷电分类、危害及防雷措施;
d) 掌握常见触电事故的急救方式。
e) 掌握电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工具及方法。
4.3.3 工艺过程安全
a) 熟悉本行业工艺过程的安全技术;
b) 熟悉本行业重点生产单元、重点生产设施的安全技术;
c) 掌握本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的安全技术设施及安全管理规定;
d) 掌握本企业工艺过程生产事故特征及应急处置要求。
4.3.4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a) 了解本行业机械设备分类及通用机械设备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要求;
b) 熟悉本行业特种设备分类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c) 掌握本企业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事故隐患特点,具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d) 掌握本企业机械设备维护检修的安全管理要求;
e) 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品种、数量,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4.3.5 较大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
a) 熟悉本行业动火、动土、高处作业、临边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较大危险性作业的种类及危害,具备较大危险性作业的风险辨识能力;
b) 掌握本企业较大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4.4 本文件提出应当考核的内容
4.4.1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
4.4.2 有关本行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4.4.3 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
4.4.4 本行业各类典型事故发生的原因,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对策和防范措施。
4.4.5 其他应当考核的内容。
5 考核深度要求
考核要求的深度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
6 考核方式
6.1 考核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试,采用闭卷考试,鼓励有条件的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考核试题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为80分及以上。
6.2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组织考试为主,也可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其从业人员组织考试。
6.3 考核范围应符合本文件考核大纲规定的范围。
6.4 考核内容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等三部分。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占总分值的30~4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占总分值的30~40%、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占总分值的20~40%。考核(试)时间为120分钟。
6.5 考核合格者,由组织考试单位或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要重新申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