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报名条件
一、建筑八大员
在四川省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施工现场专业岗位工作、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并同时分岗位分别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有关专业学历、职业经历如下规定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所有岗位:
(1)建筑工程及建筑管理本专业、相关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且从事施工现场工作满1年;
(2)建筑工程及建筑管理本专业、相关专业中职学历且从事施工现场工作满3年;
(3)已取得我省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4)已取得我省原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标准员任一证书。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
(1)非土建类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施工现场工作满4年;
(2)已取得我省原颁发的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任一证书。
二、一级建造师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名称参照“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附件1)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二级建造师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一)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且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且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硕士学历,工作满3年,且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或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五、初、中、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一)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在本职业岗位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取得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六、建筑职称
助理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