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法律培训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7-03 14:19:09 阅读:4728 次 第一期普法活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法律培训顺利举行 2016年7月2日下午14:00,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第一期社会组织普法活动在大慈寺路32号四川科技信息研究所三楼顺利举行,本期活动主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法律培训”,来自建筑、物业行业的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50余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关于2016上半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7-03 12:09:04 阅读:2857 次 关于2016上半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各位报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员: 根据四川省住建厅电大期末考试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上半年期末考试具体时间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至2016年7月10日 2、机考时间:2016年7月13日(部分专业涉及,详见考试通知单)&n
【培训通知】四川省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一班开课啦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6-28 18:56:10 阅读:3681 次 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四川省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各建筑企业、有关个人: 四川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正式启动! 我中心为首批“四川省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机构”,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建人教发〔2015〕751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
第三期四川省物业管理专项技能培训“创优考评”证书领取通知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6-27 14:34:14 阅读:3060 次 凡于2016年5月12日-13日参加四川省物业管理专项技能提升《创优考评》培训的学员,证书已经可以领取啦!!具体事宜如下:一、领证时间: 2016年6月27日-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二、领取地址: 成都市大慈寺路32号四川科技信息研究所三楼三、联系电话: 028-86514466 &
关于开展成都市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示范项目的通知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6-27 11:33:34 阅读:3646 次 关于开展成都市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示范项目”的通知各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提高社区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成都市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我中心申报的“成都市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示
关于领取2016年度第6批建筑岗位继续教育证书领取的通知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6-20 15:19:19 阅读:2696 次 2016年建筑九大员继续教育证书名单(6批次5.19-6.8).xls
【专题讲座】《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法律培训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6-17 10:29:05 阅读:4792 次 关于举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法律培训”的通知 ——四川省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要点解读专题讲座近几年,全国各地的劳动争议持续递增,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正接受着法律的挑战和考验。2016年1月1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作为2016
关于暂停办理九大员补(换)发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业务的通知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6-14 18:38:44 阅读:3090 次 关于暂停办理补(换)发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业务的通知发布时间:2016/06/14 信息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正在按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证书暂时短缺,故我办决定自2016年6月
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鑫源培训网 - 最新通知 - 发布于 2016-06-14 18:29:18 阅读:3096 次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建人教发〔2016〕509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评审专业